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新《条例》)对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。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把学习贯彻新《条例》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引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学习领会新《条例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,推动机关基层组织工作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。
发挥示范作用,及时传达学习
新《条例》颁布后,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,深入学习贯彻新《条例》内容,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围绕基层组织设置、履行职责、政治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、党内民主监督、党务干部队伍建设、责任制落实等内容主动讲认识、谈体会、谋发展。
采取有力措施,掀起学习热潮
新《条例》颁布后,第一时间在漯河机关党建公众号平台进行全文推送,同时将新《条例》全文编入第三十二期《市直机关党员学习资料》,印发14000册给市直机关每一名党员干部,全方位、多渠道在市直机关掀起学习新《条例》热潮。成立四个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小组,对市直部分单位党委(党组)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等情况开展巡听旁听,目前已巡听旁听10家市直单位。将学习《条例》作为9月份“主题党日”重要学习内容,引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采取专题学习、党支部学习、“主题党日”、“线上与线下”相结合等多种形式,分层次、多类别组织学习《条例》,不断拓宽学习形式。
结合机关实际,推动《条例》落地见效
出台《中共漯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漯发〔2020〕9号),将新《条例》中基层组织设置、党员队伍建设、责任制落实等具体要求细化到《意见》中,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把新《条例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全面夯实基层基础。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由一把手担任的占比83.1%,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均设立机关纪委,机关党总支(党支部)均明确纪检委员,市直机关实现党建工作机构、工作人员、工作经费、活动阵地四个全覆盖。推动学习新《条例》和机关党建工作深度融合。坚持把学习贯彻新《条例》与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、全省和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,以创建模范机关为载体,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,着力建设政治过硬、担当作为、组织有力、风清气正的模范机关。
下一步,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不断创新学习形式、丰富学习载体,全面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在工作中严格按照《条例》的具体要求指导市直机关开展机关党建工作,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。